16.1完整记录与重新评估
- 将由教育者主导的理论考核结果与教育者观察记录的实践表现相结合。
- 确认评估表中每一项必须评估的能力(包括其必需的能力标准)均有来自其指定考核部分的证据。
- 就未完成的任务私下联系学员。
- 提供有针对性的补习和公平的重新评估。
- 当学员已参与课程,但有一项或多项能力被评为「尚未达到」时,请为其颁发参与证书;只有当所有能力均显示为「是」时,才颁发结业证书。
- 确认每项结果后,请使用证书工具批量生成证书,然后在发放前核对学员姓名、证书类型和颁发信息。
- 仅保留教育者记录所需的最少信息。简要的证据备注有帮助,但并非必需。